为了鼓励同学参与锻炼,增强体质,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结合学校规章制度及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出操的人员与时间
1、我院大一全体学生必须出席周一的升旗仪式,周二至周五的早操。
2、在指定时间(6:40分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出操,不得无故旷操。做操音乐响起(国歌结束后)开始点名,迟到、早退按旷操处理。如遇早操时间下雨,停操一天,其他特殊原因停操,由学院统一通知。
3、出操考勤工作由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总负责,安排学生干部负责点名。
二、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校医院证明,事假必须在事前由辅导员老师开具假条。
2、学生请假一天,由辅导员老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呈院领导批准。考勤每天统计一次,由院体育部负责,考勤结果每周送至学院备案,作为奖惩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不出操:
A、执行学院公务者(如校运动队成员、广播台工作人员、查操工作人员等)
B、因病或有其他特殊原因者(需要医院出具的请假证明或者学院出具的请假条)
三、奖惩制度
1、查操时不得冒名顶替,更不准围攻、顶撞、甚至辱骂查操人员,如有发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
2、旷操3次者,扣除其所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0.1分。
3、旷操5次者,扣除其所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0.3分,同时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4、旷操8次者,扣除其所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0.6分,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其相关学年奖学金等评选资格。
5、学年内早操满勤者,奖励其所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0.1分。
6、早操考勤结果直接和所在集体各类省、市、校级评优评比挂钩。
7、查操结果以张贴出的“寝课操三查”表记录为准,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办。
动物物科技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