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组织开展研究生推免相关工作。
二、推免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
2.已评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B等不得多于1个(金善宝实验班均在B等及以上)。
3.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4.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
5.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无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违法犯罪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推免审核办法
学院对所有申请推免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GPA绩点(占65%)、综合素质与能力(占35%,其中面试20%、综合素质得分项目10%、综合测评素质与能力得分5%)折算组成,按总分排序。
1.GPA绩点(65%)
折算分值为:(本人GPA/4.5)×100×65%。
2.面试(20%)
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全面发展情况。本人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折算分值为:本人得分×20%。
3.综合素质得分项目(10%)
综合素质得分项目根据《永兴集团导航首页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综合素质得分项目细则》计算,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按相应分值计算成绩。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适当加大该项目综合素质分值。
折算分值为:本人得分×10%(累计折算分值不大于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
4.综合测评素质与能力得分(5%)
折算分值为:(本人两学年综合测评中的素质与能力得分之和/2)×5%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综合排名所需材料。
2.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推荐名单。
3.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议,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五、有关说明
本办法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与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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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
附件:181207032932ac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