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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召开南京农业大学永兴集团导航首页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4-21 点击量: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同意,南京农业大学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第次研代会”)在我校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校第次研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顺利召开,我院将召开永兴集团导航首页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产生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永兴集团导航首页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级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根据要求,我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共计70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由各团支部推荐产生。经学院党委和研究生会同意后,团支部经无记名投票产生最终代表人选。各类代表指导性比例为:学生会骨干不多于30%,党员不多于30%,女性代表不少于25%,要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学生。

2.完成第二十届院研究生会组织负责人选举

大会选举工作由上一届院研究生会组织负责人负责。候选人的产生由上一届研究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按多于应选人数的30%提名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同意后,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经现场答辩、案例分析、评委提问,结合前期考核的综合成绩,由大会学生组织负责人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实到会议代表超过应到会议代表人数的分之,选举有效,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议代表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方可当选。

3.选举产生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参会代表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根据差额选举要求学院参加南京农业大学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参会代表5人,各类代表指导性比例为:学生会骨干不多于30%,党员不多于30%,女性代表不少于25%,要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学生。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代表候选人应是我校青年学生中的优秀榜样,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学习、科研、工作中积极践行“诚朴勤仁”的南农精神,多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勤奋学习、艰苦奋斗,道德品质优良;

4.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拥护、信任,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学生组织内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其余未尽事宜,请与院研究生会联系。

联系人:党苗苗18298313263

附件

附件1 南京农业大学永兴集团导航首页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



南京农业大学永兴集团导航首页研究生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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