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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永兴集团导航首页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7-07 点击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南京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现特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本人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小组或党支部推荐(28周岁以下需团组织推荐)。

3、党支部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联系人,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每三个月考察一次。

4、及时安排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参加党建班学习。

5、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报院党委。

6、院党委进行预审。

7、院党委讨论同意发展。

8、公示。

9、党支部确定或由本人约请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0、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1、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12、党支部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13、党支部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

14、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

15、党支部将有关材料上报院党委审批。

16、院党委集体讨论审批,批准为预备党员。

17、院党委指定专人同新发展党员谈话。

18、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9、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考察,每三个月考察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0、一年考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1、党支部按规定,讨论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会意见等)。

22、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

23、党支部将有关材料上报院党委审批。

24、院党委审查有关材料并广泛听取意见。

25、院党委集体讨论审批,批准为正式党员。

26、院党委通知党支部,返还有关入党材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同转正党员谈话。

27、院党委、党支部做好有关材料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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