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能够顺利贯彻执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除特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到会;参加会议人员除党员领导干部及院级领导干部外,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程序
1、院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在认识基础上,写出自评总结。
2、院党委纪检委员在师生员工中广泛收集意见,在采用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等方式进行后,把意见归类整理。
3、院党委根据师生员工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要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并及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征求意见和请其派人参加。
4、按确定的时间,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到会,由院领导进行检查总结,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答,做好会议记录。
5、院党委会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民主生活会内容主要包括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以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3、遵守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院各党支部和党员每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准时参加,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内容要及时记入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本中,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